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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州食品放心工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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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1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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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凉山州概况 我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总面积6.01万平方公里,共辖17县(市),总人口435.63万人,其中彝族197.45万,占总人口45.3%,是我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2006年,全州国民生产总值达359.6亿元,居全省第八位,财政收入达 21.33亿元,居全省第五位。全州共有食品生产企业2410家(其中取得生产许可证(QS)的92家);食品流通企业3236家;食品流通经营个体户20973户;餐饮业企业8356户,学校食堂613户;全州有84个农产品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标志证书,52个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66个农产品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80余万亩;生猪定点屠宰场(点)75个。 二、工程实施背景 2003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国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四年来,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体制和机制,狠抓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监管,紧紧围绕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这条主线,开展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强化制度建设和科学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全州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食品质量有所提高,确保了全州人民饮食安全,为我州顺利举办“第二届四川省冬季旅游发展大会” 和西昌市成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完善制度和机制,构建食品放心工程体系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作为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确保凉山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国务院、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后,州政府认真研究贯彻意见, 2006年3月制定下发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深入推进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我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行动,不断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了“五个落实”。 (一)领导机构落实。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整合现有监管力量,应对突发事件,促进我州食品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我州于2005年10月成立了由分管副州长任协调委员会主任,政府副秘书长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主任,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卫生等21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凉山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50%以上的县市现在已经将协调机构建到了乡镇一级,35%以上的村聘用了食品安全信息员,确保了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到位。 (二)监管制度落实。 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立后,先后制定完善了《凉山州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凉山州食品安全新闻与社会监督制度》、《凉山州食品安全质量信息报送制度》、《凉山州食品安全预警工作制度》、《凉山州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凉山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凉山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凉山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凉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十二项制度,制定完善了《凉山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凉山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使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监管责任落实。 通过狠抓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我州初步建立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每年初,州人民政府均与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签定《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对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和细化,年底严格考核并兑现奖惩。2006年,州财政拿出30余万元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成员单位和县市政府给予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补助。 (四)任务分解落实。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每年均结合凉山实际制定《全州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针对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分阶段确定食品安全整治的牵头单位、重点监管区域、重点品种,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经费保障落实。 近年来,州政府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列入财政预算和专项经费,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2006年,州财政拨付州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68.6万元,确保了州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改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短缺的状况。州工商局仅2006年就投入食品抽检经费30万元,财政十分困难的金阳县政府2007年安排了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24万元。 二、加强舆论宣传,使食品放心工程深入人心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配合,尤其是要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2006年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产品质量月”、“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等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同时,各职能部门还结合市场巡查,及时宣传食品安全信息、国家政策,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及实施商品准入意义的教育,提高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履行商品进货查验责任,杜绝生产经营仿冒侵权商品的行为,引导广大业户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再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凉山日报》、凉山广播电台、凉山电视台和各县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发专项整治内容信息和报道1000余篇,客观反应问题和解决措施,并针对不同季节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疾患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公告,对全国各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通报。“红心鸭蛋事件”“多宝鱼事件”期间,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畜牧、水产等部门通过凉山日报发布了抽检公告,正确引导舆论,对稳定我州食品市场,引导群众正确消费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向群众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州食药监局、州食安委办先后出资近5万元编印了《食品安全常识》30000册、《食品安全知识手册》5000本。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普及了食品科学知识、增强了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促进了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整体形象的提升,有力地推动了食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三、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整治 近年来,我州每年均制定下发《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安排部署,在认真开展边销茶、液态奶、劣质奶粉、桶装水、食用油、肉制品、农村食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从凉山实际出发,重点进行了含有苏丹红食品、豆制品、冷冻食品、酒类等食品的专项整治。同时在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火把节、中秋、国庆、彝族年等重大节日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净化市场环境。 2006年,全州各职能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502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61967家(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1945起(立案查处722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吊销各类证照48家,取缔无证生产(加工)经营615户,取缔私屠滥宰35户,收缴各类假冒伪劣食品案值331.2万元,罚没金额180多万元。 四、落实监管措施,食品放心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强化对食品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环节监管,让老百姓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控制,提升初级农产品质量。 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大力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强化对上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监测,认真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加工病害肉违法行为。 从2002年启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以来,我州已有84个农产品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标志证书,52个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66个农产品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全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80余万亩。农业部门在实施国标和省标的基础上,根据我州农业产业实际,组织开展地方无公害农产品农业标准制定和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现已有8个地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29个生产操作规程通过了评审,经备案后实施。其中无公害荞麦、马铃薯、蒜苔地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属国内首创,此项工作获省政府表彰。 为了提高上市蔬菜质量,2006年,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735个,合格率达91.8%,较2005年合格率89.6%上升了2.2个百分点。全州农业部门开展了农药标签清理及查处假冒伪劣农药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农药经营单位,建立了质量档案,进一步完善了销售台账和诚信卡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推进农药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共出动执法人员1555人次,清理整顿农药市场325个次,查处案件83件,查获违法违规农药产品1263公斤,货值金额3.2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91.68万元。 2006年,畜牧部门对全州12家饲料生产企业、1500个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批发商、600多兽药批发、零售、饲料零售商进行拉网式的监督检查、集中整顿。饲料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86%,较2005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 (二)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质监部门狠抓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深入开展对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的小加工作坊的治理整顿,严格产品出厂检验。 州质监局对全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进行了普查,摸清了我州食品加工业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实行A、B、C、D四级分类监管。对468家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取样品494个,抽样检验合格率为85.1%。对16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定量包装进行检查,抽查定量包装食品232批次。对全州37个食品生产企业的60多个食品标准进行了清理,废止食品标准22套,修订15套。 (三)强化食品流通监管,严格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工商、商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食品流通领域的管理,推进“四制两查一承诺”监管模式,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主体资格清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加工注水肉的违法行为。 2006年,州工商局在德昌县试点了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实行了门市示意图制度、一户一档、两档分离制度和工商所申报检查制度。该监管制度在省工商局组织检查中得到了省工商局领导的肯定,并在总结会上进行了交流、推广。各级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大了食品流通环节抽检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全州对9个品种,72个批次的商品进行了抽检。查处抽样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案件24件,罚款1.14万元,没收不合格商品2018袋(价值1.39万元)。 (四)强化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确保消费环节食品安全。 卫生部门强化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日常监管,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2006年,全州共对9643户(其中城市4832户、农村4811户)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单位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管理面达100%),其中城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农村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86.51%。对全州5783户餐饮业进行了信誉度评级,评级率达60%,其中评出A级单位7户、B级53户、C级686户。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40110户次,培训从业人员21362人次,抽检餐饮具51340件,对2014户次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并责令改正1446户次,罚款190户次、金额9.455万元,责令停业120户次,吊销卫生许可证54个。 在个别县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级政府及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对事故进行及时、果断、有效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卫生部门还加大了对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和从业人员及群众的宣传培训,使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得到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 (五)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抓手”职能,狠抓制度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及考核,信息资源整合,信用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实施,宣传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网络建设等各项工作,使我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2006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编发《食品安全动态》36期,牵头组织了5次较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办公条件、执法装备、检测技术条件,重点解决基层食品监管部门的交通、通讯、检验检测设备等。 (二)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 “三网”建设。 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餐馆等的监管力度。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现代流通网建设。尽快完成乡镇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建设工作。结合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引导合法、诚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到农村乡镇建立网点,形成食品供应的主渠道。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证农村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 (三)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抓好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各项工作。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我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以《特别规定》的公布施行为契机,加强学习、依法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专项整治。 近年来,我们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中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在新的起点上重新起步,有所改革,有所创新,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针对此次检查评价工作中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州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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